为保证《沈阳铁路局志》质量,在《局志》正式出版以前,先印《志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修订,再行定稿。《志稿》内容,介于资料长篇和局志正本之间,内容依据局志篇目而收,资料按其使用价值而取,它既不是完全合乎体例的志书,又不是资料完备的长篇。《志稿》和《局志》同样,上限始于沈阳铁路局管内第一条铁路开始修建的1 891年,下限迄于1 985年,前后经历9 5年。为便于衔接和完整,有些史料适当后延。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原沈局
第二节 原锦局
第三节 原吉局
第四节 并局后
第二章 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
第一节 职责范围
第二节 管理权限
第三章 干部结构
第四章 干部录用
第一节 社会招收
第二节 复转军人
第三节 工人改干
第四节 “三警”改干
第五节 大中专生
第五章 干部调配
第六章 干部提拔
第七章 干部考核
第八章 干部培养
第一节 原沈局
第二节 原锦局
第三节 原吉局
第四节 并局后
第九章 后备干部
第十章 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第一节 原沈局
第二节 原锦局
第三节 原吉局
第十一章 大、中专毕业生
第十二章 专业技术干部
第十三章 干部奖惩
第十四章 干部审查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第二节 干部审查
第三节 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复查
第四节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第五节 “两案”清查和核查“三种人”
第十五章 干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