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遵义县志·国土资源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
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记述遵义县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历史沿革、
开发利用活动及现状成果。记述解放后政治运动,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为准绳,据实直书,力求资料性、科学性、思想性统一。
二、本志记述地域为遵义县历代政区,全县政区辖境历史上多次分合变动,行文中纵
记史实,对先后从本县划出的今红花岗区、汇川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变迁史料,一律记述至
两区土地划出之年止。
三、本志为遵义县首部国土资源志,力求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记事上限一般起于
1978年,个别上限因事而异上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07年底。限外史事从2008年记
到2011年,其中个别章节、特记、彩页下限至2013年。
四、本志采用章节条目体,实行科学分类,横排竖写,分类记述,点面结合,重在当
代,详独略同。述、记、志、传、图、表、录、照片诸体并用,志为主体,设章、节、
目、子目四个层次。代表性的图、照置于卷首,相关照片穿插志文中,且个别照片超过下
限年。
五、历史纪年、数字用法、计量单位、各种称谓、图表图片处理等,一律按《新编地
方志行文规范》执行。
各时期使用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均不相同,清代以前沿用旧制。以后一律以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为准。根据史料来源和修志需要,行文及表格中分别采用亩、分(含习惯亩分及
丈量亩分)、顷、公顷、平方米、平方公里,不作统一换算。
六、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历史文献、各类档案,本局各科室修志卡片、资料长编、镇
(乡)国土资源所呈报的修志资料,核实整理的口碑资料,上轮新编县志和有关部门编纂
的专业志书,及报刊、现场调查、实物资料等。除引文外,一般不注明出处。
七、各类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本局各科、室、中心、站、所的统计报表;镇(乡)
国土所整理提供的资料及报表、档案资料、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经考订校核后人
志。个别时段的事项或数据因资料所限而缺载,在有关章节中注明。少数表格中因缺乏可
靠数据,查考后无实际资料填人者,留为空格。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前称解放前、旧中国,后称解放后、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