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了该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总述
大事记
第一编 建置 区划
第一章 位置 面积
第二章 建置 沿革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明、清区划
第二节 民国时期区划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区划
第四章 各镇概况
第二编 自然环境
第一章 地质地貌
第一节 地质
第二节 地貌
第二章 山脉 河流
第一节 山脉
第二节 河流
第三章 气候 物候
第一节 四季特征
第二节 气象要素
第三节 物候
第四章 土壤植被
第一节 土壤类别与分布
第二节 植被
第五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二节 水资源
第三节 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四节 矿产资源
第五节 地热资源
第六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水灾
第二节 旱灾
第三节 虫灾
第四节 风灾
第五节 霜 雪 冰雹
第六节 雷电 低温阴雨
第三编 人口
第一章 人口变动与分布
第一节 人口变动
第二节 人口分布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性别
第二节 年龄
第三节 文化程度
第四节 职业
第五节 城乡人口
第三章 民族 姓氏
第一节 民族
第二节 姓氏
第四章 人口管理
第一节 人口普查
第二节 人口控制
第三节 优生优育
第四节 人口规划
第四编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第一章 水土流失与治理
第一节 流失状况
第二节 水土治理
第二章 环境污染与防治
第一节 污染源及污染事故
第二节 污染控制
第三节 环境质量
第五编 经济综述与经济管理
第一章 建县至民国时期经济概况
第一节 明清时代经济概况
第二节 民国时期经济概况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发展概况
第一节 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
第二节 居民生活
第三章 经济管理
第一节 计划与统计管理
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四节 审计
第五节 技术监督
第六节 土地管理
第六编 农业
第一章 土地制度和经营体制
第一节 土地制度
第二节 所有制与经营体制变革
第二章 农业生产
第一节 耕地和劳动力
第二节 农作物
第三节 耕作技术
第四节 农机具
第三章 畜牧水产
第一节 畜牧
第二节 水产
第七编 林业
第一章 林业资源和现状
第一节 面积与蓄积
第二节 林种树种分布
第二章 山林经营体制和经营形式
第一节 山林权属和经营体制
第二节 经营形式
第三章 林业生产
第一节 森林培育
第二节 森林保护
第三节 木材生产与林业产品
第四章 林业科研与教育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二节 科研项目与成果
第八编 水利 电力
第一章 水利
第一节 水利管理
第二节 水利发展概况
第三节 蓄水工程
第四节 引水工程
第五节 提水工程
第六节 堤围工程
第七节 “三防”工作
第二章 电力
第一节 火力发电
第二节 水力发电
第三节 输变电工程
第四节 电力管理
第五节 电力供应
第九编 工业
第一章 经济类型
第一节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
第二节 集体工业
第三节 国有工业
第四节 “三资”工业企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管理机制
第三章 工业门类
第一节 竹木工艺品制造
第二节 纺织与制衣工业
第三节 造纸、印刷及爆竹工业
第四节 化工与制药工业
第五节 矿产工业
第六节 机械与电子工业
第七节 建材工业
第八节 食品加工与饮料业
第十编 交通 邮电
第一章 交通
第一节 陆路交通
第二节 水路交通
第三节 交通管理
第二章 邮电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邮政
第三节 电信
第十一编 商业
第一章 商业概况
第二章 市场建设
第三章 商业体制
第一节 国营商业
第二节 集体商业
第三节 私营商业
第四章 商品购销与储运
第一节 粮油购销与储运
第二节 生产资料购销
第三节 农副产品购销
第四节 日用工业品购销
第五节 医药品购销
第五章 饮食服务
第一节 饮食业
第二节 服务业
第六章 对外经济贸易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出口商品收购
第十二编 财政 税务 金融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机构 体制
第二节 财政收支
第三节 财政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 税务
第一节 体制 机构
第二节 征收与管理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税收
第四节 税务违章查处
第三章 金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货币
第三节 信贷
第四节 结算
第五节 债券
第六节 保险
第十三编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城池
第二节 市政建设
第三节 房屋建筑
第二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街镇建设
第二节 农村住宅建设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队伍
第二节 设计施工
第三节 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
第四节 工程管理
第四章 房产管理
第一节 房管机构
第二节 房产管理
第三节 住房制度改革
第十四编 政党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和平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第二节 县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主要政治活动纪略
第四节 党务工作
第五节 纪律检查与复查甄别
第二章 其他党派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和平县党部
第二节 中国民主社会党和平县筹备处
第十五编 政权 政协
第一章 明清民国政权
第一节 明清县政
第二节 民国政权
第三节 民国县参议会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四节 镇人代会及其主席团
第三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人民政府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
第四章 人民政协
第一节 历届县政协委员会会议
第二节 工作机构及主要工作
第十六编 群众团体
第一章 工人组织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工人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人组织
第二章 农民组织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农民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组织
第三章 青少年组织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青年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青年组织
第三节 少年组织
第四章 妇女组织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妇女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妇女组织
第五章 工商业组织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工商业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工商业组织
第六章 其他社会组织
第一节 县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节 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第三节 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四节 县残疾人联合会
第十七编 公安 司法
第一章 明清民国时期警政、检察与审判
第一节 警政
第二节 检察与审判
第二章 人民公安
第一节 公安机构
第二节 登记与镇反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第四节 治安管理
第五节 消防管理
第六节 监所管理
第三章 人民检察
第一节 检察机构
第二节 刑事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四节 法纪检察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第六节 监所检察
第四章 审判
第一节 审判机构及法官
第二节 刑事审判
第三节 民事审判
第四节 经济审判
第五节 行政审判
第六节 申诉复查
第七节 审判监督与执行工作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司法机构
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三节 民事调解
第四节 公证业务
第五节 律师事务
第十八编 民政 侨务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拥军优属
第二节 社会赈济
第三节 社会福利
第四节 殡葬改革
第五节 婚姻管理
第六节 老区建设
第二章 侨务
第一节 侨务工作
第二节 华侨港澳同胞对家乡的贡献
第十九编 劳动 人事
第一章 劳动
第一节 劳动就业
第二节 用工形式
第三节 职工培训
第四节 工资 劳保
第二章 人事
第一节 编制
第二节 干部来源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四节 工资福利与退休离休
第二十编 军事
第一章 兵役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兵役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兵役
第二章 地方武装 驻军
第一节 地方武装
第二节 驻军
第三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四章 兵事
第一节 明清时期兵事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兵事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兵事
第二十一编 科学技术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科研机构
第三节 科技服务机构
第二章 科技队伍
第三章 科技管理
第一节 科技计划管理
第二节 专利管理
第三节 科技经费
第四章 学术、科普活动和科技咨询
第一节 学术活动
第二节 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第三节 科技咨询
第五章 技术引进推广与开发研究
第一节 农、林、畜、渔业
第二节 工业
第二十二编 教育
第一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体制
第二章 旧教育
第一节 县学
第二节 书院
第三节 社学 义学
第四节 私塾
第三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幼儿园选介
第四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小学选介
第五章 中学教育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中学选介
第六章 专业教育
第一节 师范教育
第二节 职业教育
第三节 职业中学选介
第七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农民教育
第二节 职工教育
第三节 干部教育
第八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二节 教师待遇
第三节 教师培训
第九章 教育经费与教学设施
第一节 教育经费
第二节 校舍设备
第二十三编 文化
第一章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文化馆、宫、站
第二节 书店
第三节 图书馆
第四节 剧团
第二章 文艺创作及其他著述
第一节 文学
第二节 戏剧 曲艺
第三节 音乐 舞蹈
第四节 美术 书法 摄影 根雕
第五节 其他著作选目
第三章 电影 广播 电视
第一节 电影
第二节 广播
第三节 电视
第四章 社会文化管理
第五章 文物 名胜
第一节 文物
第二节 名胜
第六章 档案 地方志编修
第一节 档案馆
第二节 地方志编修
第二十四编 体育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体育协会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教学
第二节 课外体育活动
第三节 业余体育班
第四节 体育教师队伍
第三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城镇体育
第二节 乡村体育
第四章 体育设施
第五章 体育竞赛
第一节 县体育运动会
第二节 县中小学生运动会
第三节 参加地区、市运动会比赛
第四节 参加省以上运动会比赛
第二十五编 医疗卫生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县属医疗机构
第三节 乡镇卫生院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第二章 医疗技术及制度
第一节 医疗技术
第二节 医疗制度
第三章 防疫与保健
第一节 卫生防疫
第二节 妇幼保健
第四章 药品经营 药政管理
第一节 药品经营
第二节 药政管理
第二十六编 风俗 宗教 方言
第一章 风尚习俗
第一节 生活习俗
第二节 年节习俗
第三节 礼仪习俗
第四节 劣俗
第二章 宗教
第一节 道教
第二节 佛教
第三节 基督教
第四节 天主教
第三章 方言
第一节 和平话的语音
第二节 分类词举隅
第三节 谚语俚语举隅
第四节 语法
第二十七编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
第二章 人物表
第一节 烈士
第二节 古今名人
第三节 和籍在外任职人员
第四节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节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六节 百岁寿星
第七节 荣誉市民
第八节 民国时期毕业于黄埔军校的人士
附录
添设和平县治疏
建和平县治告文
开县形胜记
建学校记
关于和平县蓝姓群众要求恢复畲族成份的批复
中共和平县委、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编《和平县志》的决定
和平县鼓励外商投资优惠规定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