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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编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第一节 代表产生
第二节 代表构成
第三节 代表职权
第二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
第一节 第一届历次会议
第二节 第二届历次会议
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 产生和构成
第二节 职权
第三节 历次会议
第二编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一章 选举机构
第二章 代表资格审查机构
第三章 县人大代表选举
第一节 县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二节 县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三节 县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四节 县四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五节 县五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六节 县六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七节 县七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八节 县八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九节 县九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节 县十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一节 县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二节 县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三节 县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四节 县十嶋人大代表选举
第四章 县人大代表的出缺和补选
第三编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章 县一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四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人大代表
第五节 代表提案及办理情况
第二章 县二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五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人大代表
第六节 代表提案及办理情况
第三章 县三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五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人大代表
第六节 代表提案及办理情况
第四章 县四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五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人大代表
第六节 代表提案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县五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五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人大代表
第六节 代表提案及办理情况
第六章 县六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五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六节 代表提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七章 县七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六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七节 代表提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八章 县八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三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四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七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八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九章 县九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八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九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章 县十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八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九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一章 县十一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八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九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二章 县十二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听取其他报告、决定其他事项
第八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九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三章 县十三届人大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八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四章 县十四届人大一至四次会议
第一节 听取、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节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三节 审查、批准财政预算
第四节 听取、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节 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节 听取、审查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七节 选举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八节 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四编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组成人员、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第一节 组成人员
第二节 机构设置
第三节 制度建设
第二章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一节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节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节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四节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五节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节 县十二号乂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七节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八节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 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一节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二节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三节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四节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五节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六节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七节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八节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第四章 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一节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二节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三节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四节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五节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六节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七节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八节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五章 执法、司法评议,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
第一节 行政执法评议和司法评议
第二节 工作评议
第三节 述职评议
第六章 人事任免工作
第一节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任免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任免
第三节 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任免
第四节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免
第五节 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
第六节 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及补选
第七章 代表工作
第一节 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
第二节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第三节 代表联系与培训
第四节 代表活动
第八章 重要日常工作
第一节 主任会议
第二节 参加重要政务活动
第三节 调查研究
第四节 信访工作
第五节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第六节 人大工作宣传、理论研究与交流
第五编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乡、镇政权组织设置和解放初期的乡、镇政权
第一节 乡、镇政权组织设置沿革
第二节 解放初期的乡、镇政权
第二章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
第一节 乡、镇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二节 乡、镇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三节 乡、镇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四节 人民公社四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五节 人民公社五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六节 人民公社六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七节 人民公社、镇七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八节 乡、镇八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九节 乡、镇九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节 乡、镇十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一节 乡、镇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二节 乡、镇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三节 乡、镇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四节 乡、镇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五节 乡、镇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节 乡、镇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节 乡、镇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三节 乡、镇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四节 人民公社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五节 人民公社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六节 人民公社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七节 人民公社、镇七届人大会议
第八节 乡、镇八届人大会议
第九节 乡、镇九届人大会议
第十节 乡、镇十届人大会议
第十一节 乡、镇十一届人大会议
第十二节 乡、镇十二届人大会议
第十三节 乡、镇十三届人大会议
第十四节 乡、镇十四届人大会议
第十五节 乡、镇十五届人大会议(2007年至2009年)
第六编 人物
第一章 人物简介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简介
第二节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简介
第二章 人物名录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录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录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录
第五节 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等名录
第六节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名录
第七节 永嘉县出席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第八节 永嘉县出席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录
第九节 永嘉县出席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第十节 永嘉县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第十一节 各区、系统、乡、镇(人民公社)选举机构成员名录
第十二节 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人大主席、副主席名录
第七编 重要资料选辑
第一章 中共永嘉县委有关人大工作文件
中共永嘉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永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同意实行县人大代表辞职制度的批复
中共永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
第二章 永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文件
永嘉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
永嘉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永嘉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永嘉县人民政府试行组织条例
永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第三章 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文件
永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以实际行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永嘉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永嘉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规则
永嘉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的决议
永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四章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一、决议、决定
二、规章制度
附录 永嘉县议会、临时参议会和参议会
索引
附表索引
县人大常委会文件索引
人名索引
编后记
编纂机构及人员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