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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中国共产党广州地方组织志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中共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
一、中共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成员
二、市委领导班子
第二节 中共广州市第七届委员会
一、中共广州市第七届委员会成员
二、市委领导班子
第三节 市委工作机构
第二章 广州市党代会及市委 全会
第一节 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
一、中共广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
二、中共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历次全会
第二节 广州市第七次党代会
一、中共广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二、中共广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历次全会
第三节 选举出席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和省党代会代表
一、广州市出席中共十四大、十五大代表
二、广州市出席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第三章 市委重要决策与活动
第一节 整顿经济秩序,加快经济发展
一、结束治理整顿
二、制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若干决定
三、制定十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发展方案
四、加快第三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
五、促进区、县(市)经济发展
六、着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第二节 全面推进各项改革
一、制定加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意见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深化流通领域改革
四、加快金融市场建设
五、推进社会配套改革
六、推进农业与农村改革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
一、明确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总体思路
二、实施三大战略,增创广州发展新优势
三、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五、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六、实现城市面貌“三年一中变”
第四节 加强党的建设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
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第五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实施《广州市廉政制度建设规划纲要》
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第六节 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一、树立党管武装观念
二、建立健全制度与法规
三、加强人民武装部建设
第七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实行依法治市
第八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探索新经验
二、弘扬主旋律
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 党务工作
第一节 综合协调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督查工作
三、信息工作
四、信访工作
五、顾问联络工作
第二节 组织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干部工作
三、组织建设
四、老干部工作
第三节 宣传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社会宣传
三、理论教育
四、对外宣传
第四节 统战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民主党派工作
三、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五、海外联谊工作
六、民族宗教工作
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五节 武装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三、共创“双拥模范城”
四、军民共建文明单位
第六节 政策研究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市委主要文稿起草
三、发展战略研究
四、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研究
六、社会发展与党建问题研究
七、政策研究工作的主要成果
第七节 党校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教学
三、科研与交流
四、校刊和资料文献
第八节 政法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1956—1990年的政法工作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四、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活动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政法队伍建设
第九节 台务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
三、对台经济
四、穗台交流和人员交往
第十节 机关党建
一、组织机构
二、思想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党建阵地建设和理论研究
第十一节 党史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资料征集
三、党史研究
四、资政育人
第十二节 保密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三、保密技术应用
四、保密宣传教育
五、保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五章 纪律检查工作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市纪委工作机构
第二节 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查处大案要案
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
一、制度建设
二、具体措施
三、党风廉政教育
第四节 执法监察
第五节 调查研究
民主党派广州地方组织志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党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主要提案
三、为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征文活动
第三节 祖国统一工作
一、开展活动
二、参与交流
第四节 社会服务
一、办学育人
二、“三下乡”活动
三、捐资助学
四、支援灾区
五、其他活动
第二章 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盟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参加民主协商
三、提交议案提案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办学育人
二、捐资助学
三、扶贫赈灾
第三章 中国民主建国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会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重要议案提案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为广州经济建设服务
二、捐资助学、赈灾扶贫
第四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会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提交议案提案
三、参政议政调研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办学育人
二、支边、支教、扶贫
三、捐款赈灾
四、对外联谊
第五章 中国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党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参与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
三、提交议案提案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立足本职作贡献
二、咨询义诊
三、办学育人
四、助学扶贫、赈灾
五、引介资金促发展
第六章 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党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参与政治协商
三、提交议案提案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立足本职作贡献
二、扶贫助学
三、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第七章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社员担任行政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提交议案提案
三、参与政治协商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立足本职奉献社会
二、办学、支边、扶贫
三、科技咨询
四、海外联络
第八章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节 自身建设
一、组织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重要会议
第二节 参政议政
一、盟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四员”
二、参与政治协商
三、提交议案提案
第三节 社会服务
一、立足本职作贡献
二、助学扶贫
三、交友联谊促统一
群众团体志
第一章 工人团体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广州市总工会
二、基层组织
第二节 代表大会
一、广州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二、广州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主要工作与活动
一、群众生产和劳动保护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工会经费审查
四、职工思想教育
五、新建企业组建工会
六、工会企事业工作
七、联络与交流
第二章 青年团体
第一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二、主要会议
三、主要工作与活动
第二节 广州市青年联合会
一、组织机构
二、主要会议
三、主要工作与活动
第三节 广州市学生联合会
一、组织机构
二、代表大会
三、主要工作与活动
第四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二、代表大会
三、主要工作与活动
第三章 妇女团体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市妇联基层组织
第二节 代表大会
一、广州市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
二、广州市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主要工作与活动
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二、三大主体活动
三、推动妇女参政议政
四、推动儿童事业发展
五、实施“金凤计划”
六、联络交流
第四章 工商团体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基层组织
三、会员
第二节 会员代表大会
一、广州市工商联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
二、广州市工商联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主要工作与活动
一、参政议政
二、宣传教育
三、对外联络
四、经济服务
五、社会服务
六、“光彩事业”
卷十三
公 安志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广州市公安局
第二节 警员
一、授衔与录用
二、英模、烈士
三、队伍建设
四、从优待警
五、警务监察、督察
第二章 国内安全保卫
第一节 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
一、打击非法组织和敌对分子活动
二、抵制非法宗教渗透
三、打击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四、查禁非法出版物
第二节 打击邪教活动
第三节 化解不安定因素
第三章 内部保卫
第一节 工作体系
一、管理机构及职能转变
二、基层保卫组织
三、护卫力量
第二节 保障安全
一、确保重点
二、推进层级承包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打击现行犯罪
第四章 刑事侦查
第一节 主要案类
一、杀人案件
二、抢劫、抢夺案件
三、盗抢机动车案件
四、勒索犯罪案件
五、毒品案件
六、金融犯罪案件
七、水上刑事案件
第二节 刑事作案人员
第三节 国际刑警业务
第四节 预审看守
一、预审
二、看守
第五章 治安管理
第一节 公共安全
一、整治治安重点地区
二、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保卫
三、危险物品管理
四、特种行业管理
五、查禁社会丑恶现象
六、开展禁毒宣传
第二节 群防群治
一、安全文明小区建设
二、治保会和治安联防组织
三、工读班和收容教育所
四、保安服务业
第三节“110”接处警
一、受理报警
二、社会联动工作
第四节 巡警
一、巡逻勤务
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三、重大保卫活动和其他勤务
第六章 水上治安
第一节 水上治安管理
一、制定条例
二、船舶、水上公共场所管理
三、水上联防
四、水上巡逻
五、水上大型活动保卫
第二节 反偷渡
第七章 交通管理
第一节 道路管理
一、调整道路交通流结构
二、整顿动、静态交通秩序
第二节 交通设施
一、交通信号灯岗
二、交通标志、标线
三、护栏
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一、机动车
二、非机动车
三、驾驶员
第四节 安全管理
一、安全教育
二、违章处理
三、事故处理
第八章 消防管理
第一节 消防监督
一、分级管理
二、建筑工程审核监督
三、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四、消防宣传
五、消防技术研究与生产
第二节 火灾扑救
一、火灾情况
二、消防装备
三、灭火实例
第九章 户政管理
第一节 常住人口管理
一、户籍管理
二、户口政策及服务工作
第二节 人口信息管理
一、常住人口信息管理
二、暂住人口信息管理
第三节 居民身份证管理
第四节 外来暂住人口管理
一、出租屋管理
二、实行“暂住证”管理
第五节 出入境管理
一、出国
二、赴港澳台
三、境外人员管理
第十章 人民武装警察
第一节 训练
第二节 勤务
一、武装警卫与守护
二、看押 捕解
三、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节 抢险救灾
第十一章 公安法制
第一节 审核审批案件
第二节 执法监督
第三节 复议应诉
第十二章 公安科技
第一节 通信
一、有线通信
二、无线通信
第二节 计算机信息网络
一、计算机信息中心建设
二、指挥网络
第三节 计算机管理监察
第四节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一、技防规章
二、技防产品行业管理
第五节 交通设施科研
第十三章 公安调研及宣传、信访
第一节 公安调研
一、重点课题理论研究
二、中心工作专题调研
第二节 公安宣传
一、新闻发布会
二、报刊宣传
三、电视宣传
四、广州金盾网
第三节 公安信访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二、重点信访办理
三、办理人大与政协建议、提案、议案
检 察志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市检察院
二、基层检察院
三、检察委员会
第二节 人员结构
一、检察官
二、书记员
三、司法警察
四、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节 奖惩情况
第四节 教育培训
一、学历教育
二、业务培训
第二章 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批准逮捕
一、批准逮捕
二、备案审查
三、补充侦查与复议、复核
第二节 审查起诉
一、起诉
二、免予起诉
第三节 出庭支持公诉
一、一审出庭
二、二审出庭
第四节 刑事检察监督
一、立案监督
二、侦查监督
三、审判监督
四、对死刑犯执行临场监督
第三章 反贪污贿赂
第一节 案件管辖范围
第二节 举报工作
一、举报宣传
二、举报材料处理
三、举报保护和奖励
第三节 案件侦查
一、贪污贿赂案件
二、偷税抗税案件
三、假冒商标案件
第四节 职务犯罪预防
一、个案预防
二、同步预防
三、行业预防
四、社会化大预防
第四章 法纪检察
第一节 案件管辖范围
第二节 案件侦查
一、刑讯逼供案件
二、徇私舞弊案件
三、非法拘禁案件
四、玩忽职守案件
五、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六、妨害邮电通信案件
七、滥用职权案件
第五章 监所检察
第一节 看守所检察
第二节 监狱检察
第三节 劳教场所检察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信访办理
第二节 案件办理
一、刑事申诉、控告案件复查
二、无原告重婚案件
三、刑事赔偿案件
第七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抗诉案件
第二节 息诉案件
第三节 检察建议
审判志
第一章 法院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基层法院
第二节 队伍建设
一、人员机构
二、教育培训
三、调研工作
四、立功受奖情况
第三节 法院改革
一、审判方式改革
二、审判组织改革
三、审判管理改革
四、内设机构改革
五、人事制度改革
六、监督机制改革
第二章 刑事审判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案件
第二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
第三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案件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
一、毒品案件
二、其他案件
第五节 贪污贿赂案件
第六节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审判
二、羊城“金不换工程”
第三章 民事审判
第一节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一、离婚案件
二、抚养权案件
三、继承案件
第二节 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二、房屋征用拆迁纠纷案件
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第三节 劳动争议案件
一、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二、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第四节 债务案件
第五节 损害赔偿案件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三、精神损害赔偿案件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第六节 人身权纠纷案件
第四章 经济审判
第一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一、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三、股票、债券、票据纠纷案件
四、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第二节 知识产权案件
一、著作权纠纷案件
二、商标权纠纷案件
三、专利权纠纷案件
第三节 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第四节 破产案件
一、国有企业破产案件
二、非国有企业破产案件
第五章 行政审判
第一节 城市建设行政案件
第二节 公安行政案件
第三节 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节 国家赔偿案件
第六章 审判监督
第一节 刑事案件复查
第二节 民事案件复查
第三节 经济案件复查
第四节 处理来访来信
第七章 执行工作
第一节 刑事案件的执行
第二节 民事、经济案件的执行
第三节 行政案件的执行
司法行政志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广州市司法局
第二节 基层司法局
第三节 司法业务机构
一、公证处
二、律师事务所
三、法律援助中心(处)
四、调解委员会
第四节 基层司法所
第五节 劳教局及劳教所
一、劳教工作管理局
二、劳动教养管理所
第六节 司法社会团体
一、广州市法学会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
三、广州市公证员协会
四、广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五、广州市劳教法学研究会
第七节 队伍
第二章 公证
第一节 建章立制
第二节 主要业务
一、国内民事公证
二、国内经济公证
三、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公证
四、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公证
五、公证法律援助
第三章 律师和法律援助
第一节 律师工作
一、体制改革
二、主要业务
第二节 法律援助工作
一、民事案件法律援助
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第四章 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制宣传
一、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普法宣传教育
三、广州法制报
第二节 法学教育
一、成人法学教育
二、法律中专教育
第三节 法学研究
一、举办法学理论研讨会
二、参加国内外法学研讨与交流
三、创办法学研究刊物
第五章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第一节 基层法律服务
一、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代理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
三、协办公证、办理见证
第二节 人民调解工作
一、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二、调处土地房产纠纷
三、处理债权债务及生产经营纠纷
四、制止因土地、山林、联宗祭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第三节“148”法律服务
一、专用电话
二、主要业务
第六章 劳动教养工作
第一节 对象和期限
一、对象
二、期限
三、数量
第二节 管理与教育
一、管理工作
二、教育工作
第三节 生产和经费
一、生产
二、经费
第四节 安置帮教工作
一、组织机构
二、安置工作
三、帮教工作
第七章 行政复议、司法鉴定及调研
第一节 行政复议、应诉和处罚听证
一、行政复议
二、行政应诉
三、行政处罚听证
第二节 司法鉴定
第三节 调研工作
军 事志
第一章 军事地理
第一节 地理概况
第二节 水文气象
第三节 交通通信
一、陆地交通
二、水路航运
三、航空设施
四、邮政通信设施
第四节 战争潜力
一、兵源
二、水电资源
三、运输能力
四、医救能力
五、防空能力
第二章 广州军事体制
第一节 广州市人民武装(国防动员)领导机构
一、中共广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
二、广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第二节 广州军事机构
一、广州军分区
二、广州警备区
三、广东省军区广州市工作处
第三节 人民武装部
一、区(市、县)人民武装部
二、街道人民武装部
第四节 预备役部队
一、预备役步兵第一团
二、预备役高炮第一团
三、高炮预备役师直属分队
四、预备役军官训练团
第三章 驻军
第一节 领导机关
一、广州军区
二、广州军区空军
三、海军广州基地
四、广东省军区
五、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
第二节 军事院校
一、第一军医大学
二、解放军体育学院
三、海军广州舰艇学院
四、武装警察广州指挥学院
第三节 医院、疗养院
第四章 城市警备
第一节 维护军容风纪
第二节 维护军车安全
第三节 严打“三假”
第四节 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
第五章 国防动员
第一节 全民国防教育
一、组织领导
二、群众性国防教育
三、开展军事日活动
四、创建少年军校
五、建立国防教育基地
六、学生军训
第二节 完善国防动员法规
第三节 国防动员准备
一、组织计划准备
二、武装力量准备
三、经济动员准备
四、人民防空建设
五、交通动员准备
六、组织指挥演练
第六章 民兵、预备役
第一节 组织调整改革
一、民兵组织
二、预备役部队
三、预备役登记
第二节 教育训练
一、军事训练
二、政治教育
三、教育训练基地建设
第三节 武器装备管理
一、换装更新
二、维修封存
三、改善库房
四、完善管理
第四节 参加社会活动
一、带头生产致富
二、抢险救灾
三、战备值勤
四、维护治安
五、参加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章 兵役
第一节 兵役条例教育
第二节 征兵
一、完善兵役登记制度
二、确保兵员质量
三、建立廉洁征兵制度
第三节 完善优抚政策
第四节 退役安置
一、退役士兵安置
二、转业干部安置
三、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八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广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
二、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区、县级市人民防空机构
第二节 组织指挥
一、修订防空袭预案
二、人防指挥所建设
三、人防专业队伍建设
四、防空袭演习
第三节 通信警报建设
第四节 人防工程建设
第五节 宣传教育和法规建设
一、宣传教育
二、法规建设
第六节 人防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九章 拥政爱民
第一节 拥政爱民教育
第二节 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
一、重点工程建设
二、科技助民
三、公益事业建设
四、抢险救灾
第三节 军民共建文明单位
第四节 创建“双拥模范城”
一、参与组织领导
二、宣传发动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树立典型
第十章 重大军事活动
第一节 中央军委机关在广州召开的会议
第二节 领导视察广州驻军主要情况
第三节 重大军事演习
第四节 阅兵活动
第五节 广州驻军接待外军来访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