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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序言
见闻录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
作者的话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
一九二七年一月
一九二七年二月
一九二七年三月
一九二七年四月
一九二七年五月
一九二七年六月
文献资料
工人问题
劳资关系问题--工商联席会议的报告(一九二七年二月于武汉)
上海总工会为反抗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总同盟罢工宣言(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国民政府时期武汉工人运动的成绩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在工人中实行革命纪律给湖北省总工会的训令(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九日)
湖北省总工会就实行革命纪律和暂停阶级斗争告工人书(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海总工会五一传单
湖北省总工会与汉口商民协会关于劳动条件的决议案
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农民协会就长沙事变致湖南工农兵电(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李立三关于武汉工人状况的报告(一九二七年五月底)
武汉国民政府劳工部长苏兆征就职通电
农民问题
湖南的农民运动(一九二六年十二月)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九二七年一--二月,略)
湖北省武昌县农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农民宣言(一九二七年三月)
土地委员会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节录)
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两个共产党委员关于土地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节录)(一九二七年四--五月)
国民政府佃农保护法(一九二七年五月九日)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五日前的湖北省农民运动
湖北省黄冈县的农民运动(一九二七年五月)
军阀与革命
革命任务--唐生智将军的讲话(一九二七年二月五日于长沙)
蒋介石对党务宣传大纲宣言(一九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六军劝谕罢工利害文(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第二十六军军长周凤岐对补救工潮之意见书(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八军军长李品仙致在湘各驻军电(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帝国主义政策
汉口美侨商会致函美国领事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一九二七年二月的形势(日本议员加纳的公开信,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于上海)
国民党与武汉国民政府
国民党的最近政纲(一九二六年十月)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全国人民宣言(一九二七年三月)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克服沪宁宣言(一九二七年四月)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开除蒋中正党籍发表的声明(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节制工人运动,维持洋行开业(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陈友仁公告)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禁止湖南“擅自行动”的训令(一九二七年五月)
国民政府关于禁止民众团体及民众自由执行死刑条例(一九二七年五月九日)
湖南长沙市政府在长沙事变前的政纲(载于一九二七年五月十六日湖南报刊)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阶级合作的训令(一九二七年五月)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组织赴湘特别委员会解决长沙纠纷的训令(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为汉口英水兵枪杀和平民众宣言(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华南时局(中共中央委员张国焘的报告,一九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国共产党为蒋介石屠杀革命民众宣言(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第三国际代表团为帝国主义威吓武汉及蒋介石背叛宣言(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二日罗易同志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对湖南武装斗争的领导(一九二七年五--六月)
人名表
译后记
湖北省总工会就日租界四三事件发表的通电(一九二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