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了济宁市财政的历史和现状。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体制,财政管理等。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第一篇 财政收入
第一章 农业税收
第一节 清末的地丁、漕粮
第二节 民国的田赋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农业税
第四节 建国后的农业税
第二章 工商各税
第一节 盐税
第二节 厘金
第三节 货物税
第四节 营业税
第五节 商品流通税
第六节 工商统一税
第七节 工商税
第八节 产品税
第十节 资源税
第九节 增值税
第十一节 所得税
第十二节 奖金税
第十三节 工资调节税
第十四节 建筑税
第十五节 其他各税
第三章 企事业收入
第二节 民国的企事业收入与公产收入
第一节 清末的官营事业收入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企事业收入
第四节 建国后的企事业收入
第四章 其他收入
第一节 清末的其他收入
第二节 民国的其他收入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其他收入
第四节 建国后的其他收入
第五章 预算外收入
第一节 地方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外收入
第二节 国营企业及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收入
第三节 事业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收入
第四节 县以上集体企业及乡镇利润留成收入
第二篇 财政支出
第一章 解款与协款
第一节 清末的解款与协款
第二节 民国的解款与协款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解款
第四节 建国后的上解支出
第二章 经济建设费
第一节 清末的工程费、实业费
第二节 民国的经济建设费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费
第四节 建国后的经济建设费
第三章 行政管理费
第一节 清末的政务费、军务费
第二节 民国的行政管理费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行政管理费
第四节 建国后的行政管理费
第四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第五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第一节 清末的抚恤赈济和慈善事业费
第二节 民国的赈济和慈善事业费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优抚救济费
第四节 建国后的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第一节 清末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 其他支出
第二节 民国的其他支出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其他支出
第四节 建国后的其他支出
第七章 预算外资金支出
第三篇 财政体制
第一章 清末的财政体制
第二章 民国的财政体制
第三章 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体制
第四章 建国后的财政体制
第一节 1949年10月~1952年的财政体制
第二节 1953~1958年的财政体制
第三节 1959~1970年的财政体制
第四节 1971~1973年的财政体制
第五节 1974~1975年的财政体制
第六节 1976~1979年的财政体制
第七节 1980~1984年的财政体制
第八节 1985~1990年的财政体制
第九节 中央财政借调地方财政款
第四篇 财政管理
第一章 预算管理
第一节 清末的预算管理
第二节 民国的预算管理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预算管理
第四节 建国后的预算管理
第二章 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三章 会计管理
第一节 清末的会计管理
第二节 民国的会计管理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会计管理
第四节 建国后的会计管理
第四章 金库
第一节 清末的金库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金库
第二节 民国的金库
第四节 建国后的金库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国营企业财务管理
第二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第三节 农业财务管理
第六章 财政监督
第一节 财政监察
第二节 财政驻厂员制度
第三节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第七章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第八章 国有资产管理
第五篇 财政机构沿革
第一章 清末的财政机构
第二章 民国的财政机构
第三章 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机构
第四章 建国后的财政机构
第六篇 党团组织 学术团体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党组
第二节 机关党支部
第二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三章 学术团体
第一节 以会代训
第二节 短期训练
第七篇 职工教育
第一章 革命根据地的短期训练
第二章 建国后的专业培训
第一节 训练新招收人员
第二节 行政事业财会人员短训班
第三节 农村人民公社财会人员培训班
第四节 农业税干部培训班
第六节 税收干部培训班
第七节 电大学习班
第五节 工业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
第三章 选送干部学习
第四章 财政学校
第八篇 人物
第一章 革命烈士
第二章 已故领导干部
附录
一、文献资料
二、革命回忆录
编后记